时间: 2024-12-14 17:34:52 | 作者: 底座系列
2024年9月11日,洱源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对辖区某村卫生室展开监督查看时,发现该村卫生室未依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许密闭的容器内,装有医废包装袋未封扎,卫生监督法令人员现场制造《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并摄影对依据予以固定,按法令程序进行立案。该村卫生室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则,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则,洱源县卫生健康局依法予以该村卫生室正告,并处以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一起责令当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则: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搜集本单位发生的医疗废物,并依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许密闭的容器内。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则: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会集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则,有以下景象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任部分或许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分依照各自的责任责令期限改正,给予正告,能够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将医疗废物依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许容器的。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则: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搜集医疗废物:(一)依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契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则》的包装物或许容器内。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则: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则,有以下景象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任部分责令期限改正、给予正告,能够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许容器的。该村卫生室未依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许密闭的容器内,装有医废包装袋未封扎的行为,违反了前述规则,主体确定精确,违法现实确定清楚,依据充沛,法令适用恰当,裁量合理,文书制造标准、程序标准。
医疗废物处置关系到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因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的相关规则,标准医疗废物分类搜集、处置等作业。县卫生健康局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教育,当事人彻底履行了行政处罚决议,并当即悉数改正了相关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