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2-22 15:55:04 | 作者: 底座系列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7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PT LBM ENERGI BARU INDONESIA(以下简称“锂源(印尼)”或“标的公司”)拟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LG ENERGY SOLUTION, LTD.拟以现金出资1,597.091112万美元,认购255,930.64股标的公司新发行的普通股,取得锂源(印尼)新股发行完成后2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LBM NEW ENERGY (AP) PTE. LTD. (以下简称“锂源(亚太)”)对锂源(印尼)持股票比例(含间接持股)由100.00%下降至80.00%,锂源(亚太)仍为锂源(印尼)的控制股权的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为确保本次交易高效推进,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等。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级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公告》(2025-021)。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3、审议通过《关于控制股权的人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和他的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制股权的人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和他的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石俊峰先生择机确定本次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7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监事会意见: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为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2、审议通过《关于控制股权的人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和他的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制股权的人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和他的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监事会意见: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和他的下属公司申请授信做担保事项,解决了公司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本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监事会意见:公司(含下属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赞同公司(含下属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期限: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蟠科技”)和他的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公司,下同)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被担保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纳米”)、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纳米”)、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锂源”)、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锂源”)、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锂源”)、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锂源”)、LBM NEW ENERGY(AP) PTE. LTD.(以下简称“锂源(亚太)”)、PT LBM ENERGI BARU INDONESIA(以下简称“锂源(印尼)”)、PT LBM ENERGI BARU(以下简称“锂源新能源”)、江苏三金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金锂电”)、宜春龙蟠时代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龙蟠时代”)、江苏龙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新材料”)、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龙蟠”)、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可兰素”)、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可兰素”)、四川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可兰素”)、湖北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可兰素”)、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新材料”)、江苏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蓝智能”)、江苏铂源催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源催化”)、江苏龙蟠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绿能”)、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美多”)。
● 本次担保额度及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和他的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提供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其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以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担保等,担保合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39.5亿元。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发生的互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3.57亿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方做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8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和他的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实际和已有银行授信情况,公司和他的下属公司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合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8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银行最重要的包含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等。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内保外贷、外保内贷、跨境直贷等;向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其他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民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直租、售后回租、保理、委托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39.5亿元,大多数都用在公司和他的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提供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其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以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担保等,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本次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担保余额合计不允许超出人民币139.5亿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授信申请、借款、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不再对单一机构出具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注2:在年度预计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真实的情况对各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列示的被担保方,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注3: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被担保主体的融资事项共同做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注4:其中非全资控股公司宜春龙蟠时代其余股东已同比例做担保,非全资控股公司常州锂源及其子公司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研发技术;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研发技术;资源再生利用研发技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研发技术;资源再生利用研发技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研发技术;资源再生利用研发技术;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测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研发技术;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研发技术;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研发技术;新材料研发技术;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选矿,新材料研发技术,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研发技术;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新兴能源研发技术;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研发技术;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特定种类设备制造;特定种类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新兴能源研发技术;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研发技术;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特定种类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通用加料、分配装置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洗涤机械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新兴能源研发技术;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机及其控制管理系统研发;物联网研发技术;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率节约能源研发技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研发技术;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研发技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新材料研发技术;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物联网研发技术;在线能源监测研发技术;资源再生利用研发技术;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研发技术;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销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制造;森林固碳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工业设计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担保进展情况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公司和他的下属公司为自身或互为对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其他融资、履约、业务、产品质量以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等做担保支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截至目前,前述公司财务情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还债务的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其中非全资子公司宜春龙蟠时代其余股东将同比例做担保;非全资子公司常州锂源和他的下属公司其余股东未同比例做担保,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拥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公司超股权比例为其做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为公司和他的下属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公司董事会在2025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授信申请、借款、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为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他的下属公司经审批的担保总额(含本次新增额度)为145.3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20.89%。截止2025年1月31日,公司和他的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3.57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55.17%,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其中公司对下属企业来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2.17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51.12%。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做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发展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确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该投资不会影响企业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含下属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现金管理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收益凭证、其他符合法律和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监管要求的资产管理产品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本次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含下属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尽管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完整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5)公司资金管理部指定专人对现金管理产品做管理,建立健全台账和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企业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企业日常。公司做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大大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情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会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市价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公司(含下属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赞同公司(含下属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PT LBM ENERGI BARU INDONESIA(以下简称“锂源(印尼)”或“标的公司”)拟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LG ENERGY SOLUTION, LTD.(以下简称“LGES”或“投资方”)拟以现金出资1,597.091112万美元,认购255,930.64股标的公司新发行的普通股,取得锂源(印尼)新股发行完成后2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LBM NEW ENERGY (AP) PTE. LTD. (以下简称“锂源(亚太)”或“控制股权的人”)对锂源(印尼)持股票比例(含间接持股)由100.00%下降至80.00%,锂源(亚太)仍为锂源(印尼)的控制股权的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锂源(亚太)及LBM NEW ENERGY SINGAPORE PTE.LTD.(简称“锂源(新加坡)”,为锂源(亚太)的全资子公司)就本次交易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锂源(亚太)将继续控股目标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目前锂源(亚太)控股锂源(印尼)及PT LBM ENERGI BARU,拟分别实施一期3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和二期9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本次被增资标的为一期产能项目公司。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全球战略布局的需要,为积极拓展海外市场,顺应全球市场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进一步整合双方在原材料、技术与市场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在新能源锂电材料原材料供应、产品研制、市场开拓等方面展开全方位合作,同时更好地满足现有客户和未来潜在客户的需求,提升公司在锂电材料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海外影响力,锂源(亚太)、LGES及锂源(印尼)于2025年2月21日共同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与《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按协议约定各方同意,LGES拟以现金出资1,597.091112万美元,认购255,930.64股标的公司新发行的普通股,取得锂源(印尼)新股发行完成后2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锂源(亚太)对锂源(印尼)持股票比例(含间接持股)由100.00%下降至80.00%。
鉴于,龙蟠科技和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直接或间接持有锂源(亚太)和锂源(印尼)的控制权,龙蟠科技、常州锂源、锂源(亚太)、LGES及锂源(印尼)于同日共同签署了《附函》,对本次交易作出了进一步约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锂源(亚太)将继续控股锂源(印尼),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交易前后,锂源(印尼)股东的持股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PT LBM ENERGI BARU INDONESIA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类型:韩国证券市场主板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73220.KS)
6、主营业务:提供从电池、组件、BMS、电池Pack的研发到技术上的支持以及所有与汽车电池相关的产品事业组合
7、与公司关系: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